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9日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办公楼及车库1年期租赁权,地址:上海路三段13号,总建筑面积3268.17㎡(其中:办公楼1-7层,出租面积3188.85㎡;车库1层,出租面积79.32㎡),共有宗地面积1236.35㎡。起拍价:58.78万元/年租金。保证金:15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6日8:30-16:30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四、特殊说明
1、成交后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买受人竞买报名时须向委托人明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性质,经委托人同意方可参加拍卖。买受人可以在委托方认可装修方案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修施工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并应符合市政、安防、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承租期内产生的税费、电费、水费、取暖费和物业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如因国家、省、市及相关主管部门因建设规划或政策变化需要收回房屋的,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委托人没有赔偿责任。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无条件迁出,委托人返回剩余月份租金。(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4、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场拍卖会买受人缴纳拍卖佣金为成交额的4% 。
五、竞买人请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