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8日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屋租赁权,面积:69.47㎡,地址:凌河区南京路四段5-31号,起拍价:0.6万元/年租金(房屋有装修费6万元,房管处房费0.8万,由承租人另行支付)。保证金:0.6万元。
2、房屋租赁权,面积:137㎡,地址:凌河区南京路四段1号,起拍价:5.24万元/年租金(房屋有装修费10万元,由承租人另行支付)。保证金:5.24万元。
3、房屋租赁权,面积:46㎡,地址:凌河区牡丹里114-140号,起拍价:0.4万元/年租金(房屋有装修费3万元,由承租人另行支付)。保证金:0.4万元。
4、房屋租赁权,面积:37.59㎡,地址:白日北里1-131,起拍价:0.4万元/年租金(房屋有装修费2万元,由承租人另行支付)。保证金:0.4万元。
5、房屋租赁权,面积:21.33㎡,地址:凌河区凌安里9-100号,起拍价:0.34万元/年租金(房屋有装修费4万元,由承租人另行支付)。保证金:0.34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13日8:30-16:30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四、特殊说明
1、成交后须与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2、承租期内水、电、暖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4、拍卖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竞买权。
5、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场拍卖会买受人缴纳拍卖佣金为成交额的5% 。
五、竞买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15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