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众金融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沈阳有色金属压延厂搬迁改造工程指挥部、沈阳有色金属压延厂2户不良债权;起拍价现场公布
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218.41万元(截止处置时点 2024年3月31日),其中债权本金为2,590.00万元。
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人需在2024年9月18日15时前向指定账户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账为准),并持银行缴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预展时间:公告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
预展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8号
咨询电话:024-62772597、13504026100
监督电话:024-22780175
注:1、本次拍卖的债权资产具有国有企业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拍卖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如未办理即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资产,标的以现状及现有手续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认可,一经竞得不得退回。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对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做任何担保及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辽宁大众金融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