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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卖行房产拍卖公告24.9.20
编辑:辽宁省拍…   发布时间:2024-9-6 12:14:19 浏览次数:1078次

【房产】拍卖公告

辽宁省拍卖行中国银行 - 锦州分行】 委托,定于20249209 - 11在【京东网http://zichan.jd.com,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锦州市义县霸王庄抵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7个大棚附属物建筑总面积:8253平方米,宗地约129201.33平方米

标的整体起拍价:342.49万元

 

预展时间:202496 19900 - 15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辽拍提供预约看房服务】

咨询电话:024- 22912341      18640070777

 

【特别提示】:

1、标的拍卖依据法院裁定。委托人、拍卖人将标的现状及瑕疵均已告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

2、竞买者应202491915点】前(到账为准)将标的竞买保证金100万元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后,方可到拍卖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12房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竞买者应到房产现场进行察看,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标的缴税保证金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5、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前期(包括法院执行裁定下达之前)所欠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土地出让金、欠缴标的配套费、维护费、滞纳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

6、标的现不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证》条件,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标的能否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及办理时间。拍卖成交后,按标的所在地房产、自然资源局及税务部门要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更名过户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自案件被执行人更名至委托人名下的全部税、费)。

7、标的如在京东网拍卖成交(买受人承担京东网络服务费),现场拍卖将自动终止。

8、拍卖标的其他要求,买受人应按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履行。

9、此次拍卖公告刊登在202495日《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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