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锦州价适得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8月12日9时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拍卖锦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数字商业产业学院五年期使用权,拍租面积1724平方米,起拍价704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00元;
2024年8月8日至9日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所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保证金务必于2024年8月9日15时以前,缴入
锦州价适得拍卖有限公司在锦州银行南桥支行开设的410100781509528账户;买受人佣金依法按成交价5%收取。报名前请详细阅读《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数字商业产业学院暨产教融合生
产性实训基地运营权拍租相关要求》,竞买人资格拍卖人负责初审,委托人负责终审确定。
现场展示联系人:张院长18940681227
拍卖公司联系人:甘先生15640616666/17113166666
杨先生16754168888
锦州价适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附件: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数字商业产业学院暨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
运营权拍租相关要求
一、拟拍租运营人(以下简称乙方)资格
1.拟拍租运营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拍租运营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 1 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3.拟拍租运营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相关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拟拍租运营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 理体系证书、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企业信用等级 AAA 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拟拍租运营人须具有与同类职业院校成熟的产业学院(股份制产业公司)共建经 验(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6.拟拍租运营人企业主体须为省级部门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或企业 法人代表荣获过******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成果奖;(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7.拟拍租运营人为本项目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且获得与专业及项目相关(连锁经营、客户服务、智能仓储等)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证书;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在职缴纳社保公积金证明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拍租运营人须具有电商物流一体化自研线上商城运营经验(需提供自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拟拍租运营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合作企业合作项目和功能
合作企业应与学校(以下简称甲方)经济管理学院等二级学院组建数字商业产业学院,建立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生产性实训基地 ”),促进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合作企业按照学校要求对提供的场地(面积:1724平方米,位置:食堂楼地下一层南侧。学校保障水、电、网络和消防等基础设施健全)进行整体设计装修改造。数字商业产业学院暨生产性实训基地主要功能和项目详见附件 1。
三、数字商业产业学院暨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有关约定
1.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期间乙方线上+线下经营收入的 7.5%交予甲方,甲方有权对 合作企业经营进行管理和审计。乙方需向甲方每季度递交运营收入报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许随意对房屋的结构和设施进行改动,房屋的主体及屋面防水由甲方负责维修。经营区内的水、电等改动需甲方批准,设施设备等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各合作场所产生的水、电、暖、维修等运营费用。合同期满,乙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应该归学校所有。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录用人员时必须按照《民法典》及《食品卫生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录用人员仅与乙方形成用工关系,而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且乙方在录用人员时需在用工合同中加以明确说明。并将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联系电话及一份用工合同交到甲方登记备案,同时乙方负责录用人员的商业保险和公共安全责任险。
4.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食品、环境、个人卫生。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统一着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坚决彻底杜绝购进过期、霉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所进货源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证件齐全,否则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解除承包合同。合作企业经营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处罚等,由乙方负责。
四、拍租底价与合同期限
学校生产性实训基地拍卖底价704万元,拍卖成交后上缴市财政;
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期间乙方线上+线下经营收入的7.5%交予学校,每年结算一次,由学校上缴市财政(经学校初步测算,每年收入约在1500万元左右,营业收入的7.5%约112.5万元);
相关实训室建设涉及的设备、装修改造等投入从拍卖款中支付,由学校向财政局申请,以实际结算为准;
合同期限5年。
附件 1: 数字商业产业学院暨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和功能
生产性实训基地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智能物流实践基地:引入快递物流实战场景化教学,在校园内依据乙方相关标准开展智能物流全流程教学实训,随着实训基地建设逐步成熟,双方协同引入第三方资源可让学生进行真实物流业务实战,合作企业派遣项目经理参与学校教学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2)电子商务实践基地:通过头部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平台,结合无界零售的营销方式和真实业务场景,让学生在真实业务场景中进行营销、客户服务、数据挖掘与分析等操作、实训,完成校内业务运营。同时,合作企业派遣项目经理帮助学校搭建相关系统平台和课程体系,提供教学资源和教学指导。
(3)全媒体直播基地:通过引入实战场景化教学,打造集“直播电商类课程实训、 技能考核、竞赛集训、技术服务、创新创业 ”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职教培训综合平台, 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4)无界零售综合实践基地:无界零售综合实践基地须将把真实的工作场景和业务流程引入学校,融合智慧零售生活服务区(包括超市、快递物流、健康、共享服务及休闲服务等)和教学实训,双方共同打造具备“ 品质服务、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创业创新 ”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产教融合基地。
生产性实训基地功能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群建设:协助学校进行相关专业群建设,如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体系完善,逐步健全各专业教学资源库等,以满足学校专业实训实践需要,助力学校打造高水平专业群,共同培养综合型、复合型、创新型高质量人才。
(2)横向课题合作:开展横向课题合作,联合发起相关课题申报、联合推进课题研究,研究最终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论文、专利或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实物材料等, 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友好协商确认。
(3)1+X 技能培训:双方分别基于对教育和产业的深厚积累,联合开展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无人机、大数据等领域人才培养标准的研究及推广,共同开展“1+X ” 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
(4)双师型教师培养:促进“双师型 ”师资培养,建立覆盖专业领域的教师实践流动站,制定轮岗培养培训计划,可接受教师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并出具挂职锻炼鉴定及职业能力认证证书。
(5)创新创业扶持:为全校创新创业提供资金、项目、技术和培训等支持服务, 协助全校创新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