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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公告[2024.05.30]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4-5-23 8:24:54 浏览次数:895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530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屋及屋顶租赁权,房屋面积15.84㎡,楼顶面积25㎡,地址:凌河区解放路七段九号锦州开放大学北5楼,起拍价:5万元/年租金,保证金1万元。

2、房屋租赁权,面积:300㎡,地址: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5-140号,起拍价:0.8万元/年租金,保证金:0.8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2024527日、288:30-16:30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四、特殊说明

1、成交后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不得私自转租;水、电、暖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租金按月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3、拍卖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竞买权。

4、拍卖标的1房屋及楼顶仅限于机房及信号转播,不允许用于其他方面经营使用。

5、拍卖标的2原承租人已进行装修改造,新承租人需对原承租人支付装修改造费5万元。

6、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 

五、竞买人请于202452915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523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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