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1:坐落于古塔区锦华街52-73号商服房地产,建筑面积:169.6㎡,北临阜康路,南临南宁路,西临住宅楼,东临锦华街,起拍价205万元(不含税)。
2、标的2:住宅一套,该住宅位于锦州市南宁路五段10号楼23号,四楼西户,一梯两户。建筑面积95.76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南北格局。个人产权。西临云飞街,北临海锦大厦,东临火烈鸟饼店,南临南宁路。本次拍卖起拍价26万元(不含税)。
3、标的1委托人未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买受人过户时可能会产生有关土地的费用,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竞买人自行了解。上述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对已知瑕疵、未知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应付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三、拍卖会时间、地点:2024年5月24日上午10:0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s://www.lngp.org.cn)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早8点-晚16点),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看标的联系人:标的1: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04164563
标的2:高女士 联系电话:13841617544
五、参与竞买办理的手续:
1.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所有竞买人须于2024年5月23日15:00时前联系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竞买保证金及佣金:
竞买保证金: 标的1:615000元
标的2 :50000元
佣金由买受人和委托人按拍卖成交价款的5%支付。
竞买保证金在竞拍成功后,自动扣除保证金作为成交确认书结算金额的拍卖佣金,余额自动转化为成交价款。未竞拍成功的,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如产生手续费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5:00时。竞买人请于2024年5月23日15:00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到账为准)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辽宁正合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支行
收款账号:410100763896077
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太安里122-65号
5.办理竞买手续详询拍卖公司
张女士 13644168897
梁先生 13304065588
六、其他事项:成交后,办理由权属人过户至买受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交付。
辽宁正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