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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房屋及猪场租赁权拍卖公告[2024.05.17]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4-5-10 8:23:11 浏览次数:1202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517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屋租赁权,面积:72.1㎡,地址:古塔区长江街11-14号,起拍价:0.6万元/年,保证金0.6万元。

2、大养猪场4年租赁权,猪舍6栋,总面积2322㎡;办公用房,面积312.5㎡;土地面积:29亩,位置凌河区科研里119号,起拍价:5.661万元,保证金:2万元。

3、小养猪场4年租赁权,猪舍5栋,总面积921.6㎡;加工车间及仓库,面积458.5㎡;库房,面积185.5㎡;土地面积:6亩,位置:凌河区科研里119号,起拍价:1.692万元,保证金1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2024514日、158:30-16:30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四、特殊说明

1、成交后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不得私自转租;水、电、暖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租金按月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3、拍卖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竞买权。

4、拍卖标的1原承租人已进行装修改造,新承租人需对原承租人支付装修改造费8万元。

5、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租赁年限×5%=拍卖佣金额。

五、竞买人请于202451615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510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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