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7日14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耕地10年租赁权,位置:锦州市凌河区科研里119号,出租面积:16亩。起拍价:1.12万元/年租金。保证金:1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2024年4月29、30日(9:00-16:00)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展示电话:18641668377(杨主任)
三、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附件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具体情况以竞买人拍前看样为准。
2、成交后买受人一次性交清10年租金。
3、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科研活动,且要提前提供项目方案。
4、竞买成交后必须委托农科院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工作;
5、该地块只能种植经济作物(棉花、大豆、马铃薯等)、蔬菜及中草药,且必须同时种植多种作物。
6、该地块不允许搭建任何的地上建筑。
7、承租期内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租金按月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9、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用途。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租赁年限×5%=拍卖佣金额。
11、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请于2024年5月6日15:00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