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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耕地租赁权拍卖公告[2024.05.07]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4-4-29 8:25:20 浏览次数:1046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5714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耕地10年租赁权,位置:锦州市凌河区科研里119号,出租面积:16亩。起拍价:1.12万元/年租金。保证金:1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2024年429、30日(9:00-16:00)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展示电话:18641668377杨主任

、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附件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具体情况以竞买人拍前看样为准。

2成交后买受人一次性交清10年租金。

3、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科研活动,且要提前提供项目方案

4、竞买成交后必须委托农科院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工作

5、该地块只能种植经济作物(棉花、大豆、马铃薯等)、蔬菜及中草药,且必须同时种植多种作物。

6、该地块不允许搭建任何的地上建筑。

7、承租期内水、电由买受人承担。

8、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租金按月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9、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用途。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租赁年限×5%=拍卖佣金额

11、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请于20245615:00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428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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