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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涉案珠宝首饰拍卖公告[2024.04.25]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4-4-16 9:35:53 浏览次数:468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425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号

品名及数量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托帕石裸石6项

0.35

0.04

2

750坦桑石戒指等4项

9.43

0.95

3

750钻石戒指等4项

9.3

0.93

4

750钻石耳饰等12项

27.5

2.75

5

750珍珠项链等20项

7.08

0.71

6

750海水珍珠挂坠等20项

6.06

0.61

7

750钻石项链等8项

12.57

1.26

以上拍品可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标的物参加竞买,详情请咨询拍卖公司。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2024年423日至20234248:30-16:30

展示电话:13591260356(高先生)

、特殊说明

1、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的材质、重量、品相、成色、真伪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拍后无悔。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认知的疏忽和误解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2、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委托人仅提供缴款收据

3、拍卖竞价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4、本场拍卖会拍卖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请于202442417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416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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