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9日10时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砂石料,规格为花岗片麻岩石料,数量为10万立方米(期货),评估单价25元/立方米。标的物地点在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拍价250万元。
二、展示地点、展示时间
展示地点: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展示时间:2024年1月3日、4日、5日8:30-16:30
三、特殊说明
1、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后再进行竞拍,如在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装卸、运输期间,应遵守委托人及标的所在地管理方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
4、拍卖交付:本次拍卖标的分期分批交付,预计每天交付2000立方米。
5、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格。拍卖成交后,交割地点为库区内临时堆放场,买受人须在最长储存时间(10天)内及时将砂石料清运完毕,不能影响工程进度,如不能及时清运,委托人无偿收回,由此造成的项目工期延误等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可以无偿使用位于龙栖湾化工园备用临时堆放场,使用期不得超过一年(进场时间起算),交割地点和临时堆放场的运输、存储、安全、环境等有关工作均由买受人负责,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6、本场拍卖会的保证金为25万元,拍卖成交后该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作为履约保证金。
7、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的1.5%一次性支付拍卖佣金。
8、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未尽事宜见《拍卖规则》和《拍卖须知》 。
四、竞买人请于2024年1月8日16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