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日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机动车,辽GX0105,金杯小型客车,起拍价1.7万元,保证金0.5万元。
2、房屋租赁权,面积:40㎡,地址:古塔区三保里109-12号,起拍价:1万元/年租金。保证金:0.4万元。
3、房屋租赁权,面积:12㎡,地址:定安里78号住宅楼楼下,起拍价:0.4万元/年租金。保证金:0.4万元。
4、房屋租赁权,面积:10㎡,地址:定安里79号住宅楼楼下,起拍价:0.4万元/年租金。保证金:0.4万元。
5、房屋租赁权,面积:35.58㎡,地址:古塔区乐安里74-4号,起拍价:1.6万元/年租金。保证金:0.4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时间:标的物所在地,2023年11月27日—11月28日9:00-16:00。
四、特殊说明
(一)标的1
1、成交后缴纳2000元过户保证金,买受人须在10日内自行办理完成过户,过户后原数退还,逾期过户保证金不退。
2、标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违章由买受人承担。
3、本场拍卖会拍卖的车辆不含现有车辆牌号。
4、竞买人必须实地查勘后方可报名竞买。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成交后不得反悔。
5、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二)标的2、3、4、5
1、成交后须与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2、承租期内水、电等费由买受人承担。
3、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4、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5、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五、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