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拍卖行受委托,定于2023年9月13日10时在本行拍卖厅(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层)对如下标的滚动式拍卖:
报废资产(包括:报废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服务器等),
标的按现状,整体起拍价:2.772万元
预展时间:2023年9月11 - 12日10点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大连 / 沈阳)
拍卖咨询电话:024-22953638 15040095168
【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在2023年9月12日15点前,竞买人持经营范围应具备:HW49、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拍,并公对公转款标的竞买保证金1万元后,方可到本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按委托人要求,竞买人企业应具备如下资质证明:
(1)、竞买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本项目电子设备报废要求,并提供电子废物处置服务的处置服务商或处置服务商授权的代理。
(2)、若处置服务商授权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则处置服务商自身不能参与本项目。
(3)、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公告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计算)的独立法人。
(4)、竞买人或其代理的设备处置机构应能满足辽宁、大连的电子废物处置要求。
(5)、设备处置服务商须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最新一期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或临时名录)》。
(6)、设备处置服务商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须有HW49,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7)、竞买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止,竞买人在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政府机关,金融、电信行业须有不少于【2个】服务案例且至少一个案例回收电子废物金额不少于【10万元】,需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文件。
(8)、竞买人最终用户证明文件,须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服务合同或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签字和印章、产品类型、金额、签订时间、合同正文第一、二页等合同信息,用户证明文件中须至少包含清晰的用户签字和印章、产品类型、金额、项目执行时间,并提供相关用户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3、标的评估费3000元、搬运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解决。
4、标的其他拍卖要求,应以委托人要求及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