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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戴河碣石、止锚湾等多块海滩经营权拍卖公告【2023.7.14】
编辑:潘静涵   发布时间:2023-7-8 13:49:43 浏览次数:2060次

受有关单位委托,公司定于2023年71410,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www.lngp.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佳兆业广场海滩,海滩面积1.3万平方米,其他滩涂4.9万平方米,起拍价25万元。竞买保证金12.5万元。

2.财培海滩,海滩面积0.83万平方米,起拍价4.2万元。竞买保证金2.1万元。

3.海天翼海滩,海滩面积3万平方米,其他滩涂3万平方米,起拍价30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4.止锚湾海滩,海滩面积3.6万平方米,起拍价232万元。竞买保证金69.6万元。

5.碣石海滩,海滩面积3.7万平方米,起拍价73万元。竞买保证金21.9万元。

6.宏跃西海滩,海滩面积1.4万平方米,起拍价10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7.佳兆业广场东海滩,海滩面积2.7万平方米,起拍价13.5万元。竞买保证金6.75万元。

8.佳兆业广场西海滩,海滩面积2.7万平方米,起拍价13.5万元。竞买保证金6.75万元。

9.佳兆业西海滩,海滩面积0.9万平方米,其他滩涂面积2.9万平方米,起拍价14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海滩经营权使用年限为2023年暑期(至2023年10月15日止),标的位置等详细信息参见《拍卖目录》。请满足竞拍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于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名称:辽宁东方画廊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614030104000538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网拍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竞拍条件:

竞买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经营范围相符;

买受人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买受人经营业态方案需向甲方进行报备,明确摆放位置、内容、数量,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经营者须守法诚信,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区域,涉及违法经营,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不退租金,不负责赔偿;

    涉及海洋、自然资源、环保要求,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建设摆放,违规建设摆放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退租金,不负责赔偿,乙方无条件退出;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生态保护及滨海功能无关的项目;

经营业态可包括遮阳伞、帐篷、临时摊位,不限于摆放小型无动力旅游设施、节庆活动、演艺;4号和5号标的停车场区域经营业态包括停车业务;4号、5号、6号、9号标的经营权不含旅游快艇经营场所,但需保证该区域快艇企业正常经营;4号、5号标的经营权不含淋浴间,但需保证该区域淋浴间企业正常经营;

经营保证金按成交租金20%收取,未按照承诺经营或违规经营的、不进行卫生清理的、损害游客利益的,依据保证金管理办法扣除保证金;

保证海滩为公共免费区域,禁止圈禁海滩;

买受人可摆放移动环保卫生间并自行维护,保证卫生间免费使用;

每个经营区域需设置垃圾存放点;

乙方完全承担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应急救助、烟花爆竹垃圾清理、禁放禁燃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租赁结束后临建不拆除清理的,归甲方所有。

退出机制:

协议终止须及时退出,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自行清理地上物,不清理的归甲方所有,清理发生的费用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

预展时间:公告日起至2023712日(法定假日除外)。

预展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3号甲12门。                             

咨询电话:024-86866880,手机:18604027292。

特别说明:

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及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其它规定按照《拍卖目录》的约定执行。

辽宁东方画廊拍卖有限公司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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