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办事指南
更多>>拍卖知识
更多>>友情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拍卖公告 >> 其他 >> 正文
辽宁东方画廊拍卖有限公司东戴河海滩经营权拍卖公告
编辑:潘福红   发布时间:2023-06-22 17:16:55 浏览次数:1401次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7月3日9时30分,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www.lngp.org.cn)对2023年东戴河海滩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明细如下:

标的号:1

项目名称及面积:佳兆业广场东侧海滩经营权,2.7万平。

使用年限:2023年暑期(至2023年10月7日止)

起拍价:13.5万元

竞买保证金:4.05万元

 

标的号:2

项目名称及面积:佳兆业广场西侧海滩经营权,2.7万平。

使用年限:2023年暑期(至2023年10月7日止)

起拍价:13.5万元

竞买保证金:4.05万元

 

标的号:3

项目名称及面积:财培海滩经营权,0.8万平。

使用年限:2023年暑期(至2023年10月7日止)

起拍价:4万元

竞买保证金:1.2万元

 

标的号:4

项目名称及面积海天翼海滩经营权3万平。

使用年限:2023年暑期(至2023年10月7日止)

起拍价:15万元

竞买保证金:4.5万元。

 

标的位置信息:(位置图像信息请向拍卖行咨询了解)

 

竞拍条件:

竞拍人须具有法人资格;

违法经营无条件退出、无偿收回经营权,不退租金,不负责赔偿;

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经营项目需向管委会进行报备,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生态保护及滨海功能无关的项目;

涉及海洋红线、自然资源、环保要求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建设,涉及违规建设的,管委会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出;

经营保证金按年租金20%收取,未按照承诺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损害游客利益的,依据保证金管理办法扣除保证金;

保证海滩为公共免费区域,禁止圈禁海滩,禁止欺客宰客;

项目方完全承担项目区域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应急救助、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租赁结束后,临建不拆除清理的,在归管委会所有。

 

退出机制:

协议终止须无偿退出,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自行清理地上物,不清理的归甲方所有。

 

竞买号牌的办理:

意向竞买人应按照参拍标的保证金额于2023年6月30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名称:辽宁东方画廊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614030104000538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网拍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预展时间:公告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

预展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3号甲12门。                             

咨询电话:024-86866880,手机:18604027292。

 

 

一、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及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其它规定按照《拍卖目录》、《拍卖须知》约定执行。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9 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1512室 电话:024-86894299 传真:024-86894299 邮箱:liaoning@caa123.org.cn
备案信息:辽ICP备090241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