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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罚没物资拍卖公告[2023.04.20-21]
编辑:辽宁省拍…   发布时间:2023-4-10 13:25:34 浏览次数:1804次

辽宁省拍卖行受有关单位委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于2023年0420日10时至202304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海关罚没的服装、鞋帽、腰带、包、手表、太阳镜、饰品、电子产品、汽配用品及车辆等物资一批,拍卖保证金以拍卖网页设置为准。

样品展示时间:2023年04172023年0418日,每日9-11时及14-16时,有意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展示前一日15时前来电预约登记,本行将根据来电登记情况具体展示看样时间。

展示及提货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

京东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haiguan.jd.com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层

标的展示及咨询电话:024-22932152   13940428052

海关监督电话:024-22695210   024-22695234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标的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实地查验标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查验的竞买人也将被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出现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约定时限交齐全部成交款项,未按约定交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原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有权依法采取刊登追款公告、仲裁、诉讼等方式追究原买受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前述佣金及差额。

*拍卖标的更多信息请查阅拍卖网页。

    辽宁省拍卖行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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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1512室 电话:024-86894299 传真:024-86894299 邮箱:liaoning@caa123.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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