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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2022.11.21金融机构闲置房产(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拍卖公告
编辑:辽宁天启…   发布时间:2022-11-10 15:23:50 浏览次数:555次

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委托,定于2022年11月21日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等五处房产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201号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09.9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14.53㎡,起拍价1,045,000元;标的权属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50-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27.22㎡,套内建筑面积220.4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45.44㎡,起拍价2,273,000元;标的权属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50-2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55.78㎡,套内建筑面积248.18㎡,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63.72㎡,起拍价2,558,000元;标的权属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50-3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52.69㎡,套内建筑面积342.21㎡,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25.75㎡,起拍价3,281,000元;标的权属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采油厂工商银行办公楼办公/仓储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717.83平方米、117.33平方米,整体土地使用权面积1968平方米,整体起拍价4,263,930元;标的权属证件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拍卖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四、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日

五、拍卖标的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实物坐落地及本公司展示厅

六、竞买登记手续:

1、请竞买人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买信用保证金数额:1号标的210,000元;2号标的455,000元;3号标的512,000元;4号标的657,000元,5号标的850,000元。

3、竞买信用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信用保证金账号信息请联系拍卖公司获取;

4、竞买信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15时。

七、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按实物使用现状、权益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预展期间自行尽责实地调查、确认标的实物现状、权属证件、权利限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地址、面积、结构、规划用途、使用现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权属证件、权利限制、能否更名过户等各项事宜。

2、各项拍卖标的室内水、电、供暖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可用,由竞买人自行勘察核实。

3、各项拍卖标的室内存放的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物资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待委托人将存放的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物资搬离后方可进行标的移交事宜。

4、拍卖人现掌握的标的权属证件中未见各项拍卖标的《契证》、《契税完税证明》或自建房产免征契税证明材料,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档核实;拍卖成交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转移登记过程中如前期拍卖委托方尚未缴纳契税,则需补缴的契税及滞纳金/罚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缴纳。

5、序号1(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201号住宅用房)根据其《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信息得知,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事宜,费用自理,风险责任自负。

6、序号1(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201号住宅用房)标的房产登记用途为住宅,土地登记用途为金融保险。

7、序号2(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50-1号商业用房)、序号3(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50-2号商业用房)、序号4(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50-3号商业用房)三项拍卖标的,根据其《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信息得知,上述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配套费用是否全部缴纳不详。

8、序号5标的(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采油厂工商银行办公楼办公/仓储用房)根据其权属证件证载信息得知,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事宜,费用自理,风险责任自负。

9、成交标的权属变更中税费分摊规定:拍卖委托方仅承担成交标的权属变更、转移登记环节中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除此以外在拍卖标的权属变更、转移登记环节中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更名过户所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应承担的费用等等)。

10、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转移登记过程中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配套费用、滞纳金、罚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缴纳。

11、拍卖标的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已产生及欠缴的所有税、费、罚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租赁费、房产/土地使用税、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全额清偿。

12、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八、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W-3门

联系人:解先生

联系方式:024-31976799   13309818877 (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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