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葫芦岛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www.lngp.org.cn)举行资产拍卖会。
拍卖标的如下:
位于兴城市四家办事处纪家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编号:兴城国用(2014)第G1440201号;土地使用权人: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号:0062030043;地类(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39674.11m2,房屋建筑物面积:31546.84 m2。该宗地东至龙兴路、南至兴城市中医院地块、西到宏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块、北至嘉山街。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宗地内场地平整。标的整体起拍价:100,144,089.00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5月12日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0,000,000.00元汇入公司账号,后凭银行回单及身份证(公司报名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章)等有效证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取得竞买权。未竞买成功,三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息。
注:拍卖行只就标的现状拍卖,拍卖行不负责标的交接。
拍卖行公司账号:(名称:葫芦岛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营业部;账号:0715020109225007468)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
咨询电话: 13704294853 3551366
公司地址:龙湾大街17号(白玉兰酒店对过6楼)
葫芦岛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