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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报告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9-4-16 14:43:37 浏览次数:2784次

各位理事:

受刘志坚会长委托,由我做本次理事会工作报告,请大家理事审议。

一、一年来的协会工作情况

1、完成了协会换届工作,组建了新的理事会、监事会、协会领导机构。

2、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拍卖企业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者。

3、组建了协会党支部。

42次迁移办公场所。

5、向宽甸县牛毛坞镇捐赠了一批扶贫物资。

6、撤销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保留了移动拍卖厅服务功能,相关职能由协会直接管理。

7、拍卖网络系统的支持与维护工作,同时承接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8、政策沟通协调工作,但是效果不够理想。

9、统计分析研究,掌握市场动态,发布统计快报。

10、出台了禁止报标中过度竞争的自律规定

11、各项日常工作如拍卖师管理、企业评估、法律支持、规范管理及其它企业服务工作。

12、财务收支情况:2018协会总收入28.5万元,基本都是会费收入;总支出28.2万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8.1万元,管理费用20.1万元;全年结余0.3万元,收支基本平衡。但是目前看收入是减少趋势,还请大家支持及时缴纳会费。

二、2018年拍卖行业发展变化情况

2018年是全省拍卖行业非常困难的一年,也是近年来下滑幅度****的一年。在全面实施法院自拍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企业经营十分艰难,拍卖行业各项指标大幅下滑。

1、拍卖成交额实现64.8亿元(扣除非正常土地拍卖成交额90亿后,以下均按此口径统计),比上年减少23.5亿元,下降26.7%。其中法院这块减少21亿元,下降92%;金融资产机构这块减少8.46亿元,下降46.7%

2、拍卖佣金收入实现69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98万元,下降37%

3、上缴税金指标实现715万元,比上年减少360万元,下降50.3%

4、营业利润指标实现-400万元,比上年减少1620万元,系历史上首次出现全省性的亏损。

5、拍卖佣金率进一步下滑。全年拍卖佣金率水平仅为1.078%,比上年减少195个基点,佣金收入的下降幅度比成交额下降速度高出12个百分点,应该引起大家高度关注。

6、多数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据统计,在上报数据的271家企业中,全年成交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仅85家,佣金收入10万元以上的仅83家,仅占企业总数的31.3%30.6%,这组数据说明,已有近七成企业经营情况是不正常的,其中全年零成交企业达到102家,超过企业总数三分之一。

三、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

(一)近年来拍卖指标呈现单边下行态势

2011年“重庆模式”推出以后,电子竞价技术对拍卖业的冲击力度逐步增强,拍卖经济指标走出了一个标准的单边下行轨迹,全省拍卖成交额由2013年的165亿,下降到2018年的64.8亿,总体下降幅度是60.85%,平均每年递减17.1%;拍卖佣金收入由2.12亿,下降到0.648亿,总体下降幅度是67.5%,平均每年递减19.9%,其惨烈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成交额

当年数值

165

135

111

97

88

64.8

环比±%

 

-18.2

-17.2

-12.7

-9.3

-26.4

佣金

当年数值

2.12

1.71

1.30

1.23

1.12

0.69

环比±%

 

-19.1%

-23.9%

-5.8%

-9.1%

-38.4

不仅我省如此,国内其他省市情况也大致相同,如广东、重庆等地的跌幅也和我们差不多。有人说“现在各类平台五花八门,能网拍的都上网了,能自拍的都自拍了,我们还能拍什么?难道拍天、拍地、拍空气吗?”市场悲观情绪由此可见一斑。

(二)行业下滑的因素分析

1、市场格局和政策导向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

从市场角度看,过去拍卖业持续快速增长,是在大规模的国企转制、破产的背景下实现的,目前社会资产处置高峰期已过,可拍卖资源相对减少是一个必然现象。

从政策导向角度看,过去的拍卖行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如1992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国办发〔1992〕48号)1996年出台的《拍卖法》,对拍卖业有很多保护和支持,而当下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和倡导公共资源集中交易或平台交易。

此外,拍卖业自身改革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也是导致行业萎缩的重要原因。为什么上海能够一枝独秀,值得大家进行深刻的思考。

(三)对拍卖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的基本判断

1、我国资产处置领域正在发生一场深刻的变革,一个多渠道流通、多种交易方式并存的流通格局已经形成。我们认为,影响拍卖业下滑的因素很多,但是从根本上来说;由国家资产处置政策、流通渠道的增加和交易方式的改变引起的,从企业层面来讲,在重大市场格局改变面前,很难有大的作为。

2、各类平台和部门垄断倾向形成的资源分流是造成拍卖市场急剧萎缩的主要因素。仅法院自拍这一块,就影响拍卖行业的成交额与佣金收入减少三、四成,金融资产公司、银行、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这块的影响程度也大致相当,而且一些新的资产处置平台还在不断增多,据我们所知,省内一些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系统等部门不断有新的平台投入使用,势必对拍卖行业形成新的冲击。

对于这些平台应该怎么看,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二点,一是电子竞价确有一定优势,特别是在宣传推介、交易成本、操作便利性以及排除交易过程中的人为因素等方面的优势比较明显;二是平台交易是有短板的,尤其是瑕疵资产的处置,需要大量的线下服务工作要做,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我们在调研中就发现,有的中介机构在提供司法辅助服务中,除了领取法院给付的费用,另外还向买受人收取5%的服务费。我们认为,在我国的市场体系还不是很科学完善的情况下,有些赶潮流的东西不一定都是有生命力的,社会合理分工也要有一个从乱到治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对拍卖行业还是有信心的,需要从国家的政策层面进行研究和调整。

3、拍卖与电子竞价两种模式长期共存是一个大趋势。在鼓励创新的时代背景下,电子竞价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模式,虽然它不同于真正意义的拍卖,也不会完全取代拍卖,但就某些交易品类而言,确有一定的拍卖替代作用,也不可能实现根本性的逆转。在重大市场格局变化面前,拍卖行业只能顺势而为,尽早实现传统拍卖与互联网技术的有机融合,才能争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五)结论:拍卖业不会消亡;拍卖业一家独大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行业萎缩是市场格局变化的必然结果;什么时候能够出现行业反转尚有待观察。

四、下一步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

首先要坚定行业自信。尽管目前拍卖业遇到很大困难,但是不应该过于悲观失望。

从全国情况看,受电子竞价冲击较早的重庆、浙江、江苏等省份,拍卖业并没有垮掉。

从省内看,有些企业是逆势增长的。如鞍山金茂、万典、朝阳拍卖行和宏基等企业,2018年都取得了很好的经营业绩。

拍卖作为一个存续上千年的交易方式,有其特殊的功能作用,不是电子竞价模式能够完全取代的。

此外,经过几十年的拍卖实践,我们已经形成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拍卖体系规范,也赢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在人脉和经验、能力都有很深的积淀,为我们攻坚克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协会希望大家要向田彩玉同志那样,任何时候都不放弃,弘扬锲而不舍的职业情怀和千方百计,百折不挠的职业精神,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要错过,只要努力了就会有成果,对此,我们还是充满信心的。

其次要加强行业宣传工作。拍卖交易的****特点是公开透明。但是目前社会上尤其是资产管理者,对拍卖企业还没有建立普遍的信任,“暴利”、“暗箱操作”等说法时常出现,委托拍卖时的顾忌较多,这和我们过去的宣传不够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尤其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多讲拍卖法,多讲行业规定,多讲企业自律措施,而不能就业务谈业务。例如佣金问题,现在的佣金水平已经达到最低水平了,完全没有什么暴利可言,提高社会对拍卖行业的理解,消除误解和疑虑,提高行业公信力。

第三、推进拍卖业自身的改革与调整。在新的市场格局下,如何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上海经验告诉我们,实现传统拍卖与互联网技术的有机融合,是时代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拍卖业长盛不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痛下决心,彻底改变拍卖方式几十年不变的被动局面,积极推行拍卖业自身改革,不断提高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拍卖体制机制的变革,彻底堵塞拍卖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目前,中拍网、上海公拍网、省拍协的公共资源拍卖平台,都可以供企业选择。因此可以说目前全面推行同步拍卖模式的条件已经具备,希望企业积极进场交易,争取同步拍卖模式的交易量有一个较大的提升,让外界对同步拍卖的优越性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认同。

第四、练好内功,提升服务水平。从协会角度来看,要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统计信息报送查实工作,提高统计质量,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发展变化最新情况,尽可能减少信息上的偏差或误导;二是加强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及时发现和传播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动面上工作的扩展;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管这项工作难度很大,其中有些是国家层面的问题,地方上很难有大的作为。但是我们要在积极向上反映情况的同时,加强省本级的沟通与交流,争取有所突破。另外,要在拍卖公告方面做些研究,争取以平台公告方式取代媒体公告,以减轻企业负担。

从企业层面来讲,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有限的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也是一个大趋势,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苦练内功,彻底摒弃一切私心杂念,努力提高经营服务水平,靠优质服务吸引客户和市场,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要拓宽经营视野,发挥我们在中介服务方面的优势,加强同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争取承接更多的社会服务工作包括司法辅助工作;此外,农地流转、农产品流通、民品拍卖、军产拍卖等方面的市场机会也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

第五、依法维护拍卖市场秩序。《拍卖法》现在还没有修改或废除,还是拍卖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主要抓手。一方面要加强政策沟通与协调,积极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厘清“电子竞价”与“拍卖”的关系,尽可能争取明确“拍卖”的行业专属性质,纠正电子竞价平台以拍卖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的跨界行为;要积极反映拍卖行业遭遇贸易壁垒情况,消除国有资产处置领域对拍卖企业的准入限制。另一方面要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尤其是业内过度竞争现象,已经成为危及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加以纠正。如机动车拍卖中的低价竞标、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问题,损害了拍卖行业的整体利益,破坏了拍卖行业的诚信形象。为此,下一步要继续加强《辽宁省拍卖行业自律公约》和《关于禁止拍卖企业在报标中的过度竞争行为的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争取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第六、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目前。目前拍卖企业数量过多、有的长期潜水不经营、有的投机取巧搞不当经营甚至违法经营、有的不履行企业义务或不认真填报统计数据等现象比较严重。我们要进一步密切与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争取在统计督报、审核与查实、年度监督核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活动等方面有所作为,并争取以购买服务方式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缓解协会经费不足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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