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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吊销及注销拍卖师名单的通知
编辑:辽宁东北…   发布时间:2016-6-6 8:26:02 浏览次数:2427次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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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暂停、吊销及注销拍卖师

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根据2016年拍卖师执业和年检情况,现对相关拍卖师做出如下处理:

一、按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提交年检材料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的177人(附件1),予以暂停拍卖师执业资格一年处理;

二、按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连续两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注册”的49人(附件2)予以吊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处理。

三、按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不再从事拍卖业务、死亡或失踪”的28人(附件3),予以注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处理。

被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人员,执业暂停期至2017228日截止。凡被暂停执业资格的拍卖师,暂停期间不得执业,暂停期满并重新年检后方可执业。

吊销和注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持有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作废,所在企业应将其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收回上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请各拍卖师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依法执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继续加强对违纪、违规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1、《暂停拍卖师执业资格一年人员名单》

          2、《吊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3、《注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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