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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房产拍卖公告[2026.09.29]
编辑:辽宁省拍…   发布时间:2026-09-22 15:15:28 浏览次数:57次

辽宁省拍卖行受【中国银行- 葫芦岛分行】委托,定于202692910本行拍卖厅(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先现场后网络,当日13-15【京东网http://zichan.jd.com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兴城市钓鱼台街道兴海南街161-26号楼1单元121室住宅

【浪琴湾墅】,标的建筑面积:约 148.51  m2

标的按现状起拍价: 393545.75

 

2、葫芦岛市龙港区西二街72-21单元801室住宅

【恒丰尚品园】,标的建筑面积:约 142.97  m2

           标的按现状起拍价: 211739.08

 

预展时间:2026924 - 289- 15点(工作日)

预展地点:本行拍卖厅【辽拍提供预约看房服务】

咨询电话:0429 - 3339217      18640070777 

 

【特别提示】:

1现场竞拍:竞买人于拍卖会前【辽拍】1212房间(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12层)办理现场竞拍登记手续,并交纳5万元/套】竞拍保证金到辽宁省拍卖行指定账户(账户名:辽宁省拍卖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账号:296062428295。否则,竞买人不能参与现场竞拍标的。

2、网络竞拍: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将标的竞买保证金【5万元/】汇到【京东】指定账户,按京东网络拍卖要求参与竞拍,逾期不允许参加网络拍卖。

3、标的【现场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标的成交价 2 %支付拍卖佣金。同时,【网络拍卖会】自动终止。

4、标的前期欠使用费用(水、电、供暖、物业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解决,标的按现状拍卖。

5、标的具备更名条件按所在地房产及税务部门要求,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更名过户涉及的税费。同时,标的按委托人提供手续为准。

6、标的在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时,如因【标的】土地改变性质,所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所有费用,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

7、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将标的成交款项(包括: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8、拍卖标的在【京东】网络竞拍成交,买受人应自行支付标的京东服务费。同时,标的现场拍卖将自动终止。

9、拍卖标的其他要求,应按本场拍卖会《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及委托人要求履行。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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