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公告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26年2月10日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对下列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房屋1年期租赁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098号,建筑面积8354.36 ㎡,所在-2至5层。其中:1、房地产证载建筑总面积为8354.36 平方米(包括锅炉房、冷冻机房,配电房),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94.34 平方米;2、地下负一层厨房456.21 平方米;3、地下负二层24 个车位,面积为359平方米。起拍价97.58万元/年,保证金:2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或团体组织。
三、交易起始价、有无保留价:97.58万元;无保留价。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电话
展示时间:2026年2月4日、5日8:30-16:30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电话:赵先生15704288195
五、优先受让权情况:无。
六、竞买报名的方式和截止时间: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2026年2月9日晚15: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三)交纳保证金完成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
七、竞价的时间和网址:
竞价时间:2026年2月10日9时 ; 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八、佣金比例:标的拍卖成交,拍卖人按成交金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九、竞价阶梯:0.2万元。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重要声明:我公司建议凡未经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和未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请不要参与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求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一经成交,不能撤回。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拍卖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有效进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第二条 竞买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或团体组织。
第三条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认真阅读并遵守《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瑕疵情况,尤其是拍卖人已公示的已知瑕疵声明和尚未发现的隐形瑕疵均由竞买人自行查验,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条 竞买人一旦出价参拍,则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和拍卖活动的全部信息,并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竞买人须在2026年2月9日15时前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待本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
第六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向拍卖人缴纳佣金等。
第七条 本次拍卖方式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竞价幅度及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均以网络拍卖平台公示为准。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买受人按约定交付成交价款后,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手续交接,签订租赁合同。如买受人未按上述约定交付成交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行拍卖,该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支付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前次拍卖成交价款的,由该买受人补足差额。
第十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价,不得阻碍拍活动的正常进行,更不能有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申请人应对提供的个人或单位证件信息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确认拍卖标的现状,一旦竞买成功,不能撤回,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包括给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前撤拍或暂缓拍卖。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中条款如有变更,以拍卖平台公布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展示期间自行尽责实地调查、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地址、面积、用途、使用现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可用等各项事宜。
6、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本次拍卖为1年期租赁权,具体租赁期限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内房屋不得转租;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等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如因国家、省、市及相关主管部门因建设规划或政策变化需要收回房屋的,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委托人没有赔偿责任。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无条件迁出,委托人返回剩余月份租金。(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9、买受人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造成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0、在租赁期内,买受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买受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等给买受人及同住人造成人身伤害)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拍卖竞价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12、标的拍卖成交,拍卖人按成交金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佣金在保证金中扣除,余款作为部分成交价款,由拍卖人交付拍卖委托人。
13、从买受人参加竞拍开始至竞拍成功,买受人如因前述本条第1-12项内容向拍卖委托人主张权利的,拍卖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上海路支行
账 号:0708802909000080896
15、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中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416-8049098、0416-3199599,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共十一条,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上述内容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