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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房产拍卖公告[2025.12.26]
编辑:辽宁省拍…   发布时间:2025-12-22 14:26:26 浏览次数:1645次

辽宁省拍卖行受【中国银行- 葫芦岛分行】委托,定于202512269 - 11时在【京东网http://zichan.jd.com,当日14点在本行拍卖厅,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39-15号楼4单元503室住宅

建筑面积约84.4 m2 ,标的起拍价:6.541 万元

 

2、葫芦岛市连山区永昌街11号楼5单元601室住宅

建筑面积约 96.59  m2 ,标的起拍价: 8.1329

 

上述2处住宅按现状拍卖,标的手续有法院裁定仅供参考。

 

预展时间:20251222 - 25 9- 15点(工作日)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辽拍提供预约看房服务】

咨询电话:0429-3339217      18640070777 

 

【特别提示】:

1、网络竞拍: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将标的竞买保证金【3万元/】汇到【京东】指定账户后,方可按京东网络拍卖要求参与竞拍。逾期不允许参加网络拍卖。

2、现场竞拍:竞买人于拍卖会前【辽拍】1212房间(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12层)办理现场竞拍登记手续,并交纳3万元/套】竞拍保证金到辽宁省拍卖行指定账户(账户名:辽宁省拍卖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账号:296062428295。否则,竞买人不能参与现场竞拍标的。

3、标的网络竞拍成交,买受人按标的成交价5%支付拍卖佣金。

4、标的前期欠使用费用(水、电、供暖、物业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解决,标的按现状拍卖。

5、标的成交后,按标的所在地房产及税务部门要求,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更名过户涉及的税、费。

6、标的在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时,如因【住宅】土地改变性质,所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所有费用,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

7、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将标的成交款项(包括: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8、拍卖标的在【京东】网络竞拍成交,买受人应自行支付标的京东服务费。同时,标的现场拍卖将自动终止。

9、网络拍卖标的其他要求,应按京东网络本场拍卖会《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履行。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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