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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隆森拍卖公司机动车拍卖公告[2025.12.1]
编辑:锦州市隆…   发布时间:2025-11-24 13:54:10 浏览次数:1054次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5121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www.lngp.org.cn)对下列资产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辽G7D933别克牌SGM7242ATA汽车,注册日期2009-11-19,起拍价4000元;保证金3000买受人佣金500元。

2、废汽车3黄海长安金杯各一辆,部分车辆零部件缺失。起拍价19300元;保证金3000买受人佣金为成交额的5%,最低收费1000元。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真伪、质量及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51127-11289:00-16:00

展示电话:18041614987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人报名资格条件

1、2号标的的竞买人须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的企业。

2、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人报名,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工况、配件是否齐全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

2成交后每辆车缴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并于5日内出具合法有效的报废回收证明或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保证金不退

3、竞买人自行了解车辆过户情况,过户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无论能否过户,成交后所发生的运输、维修、保险、年检、违章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1号标的过户费用及车辆违章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请于2025112816时前(以保证金到账并现场签字确认为准),保证金银行交款回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注:2号标的竞买人须需提供保证金交款回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及公章

    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号:217005010013000153061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041614987张先生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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