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8日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www.lngp.org.cn)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粉及石料一批,石粉303638.4m³、规格为0.5-1的石料33811.5m³及规格0.5-2的石料37707.2m³。起拍价1481.57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二、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4日8:30-16:00
展示地点:北镇市广宁乡一石场院内
展示电话:15641689000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成分、含量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
2、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在缴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十日内将标的物运出现存场地,标的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要求将场地清理干净,清运完成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原路原数退回。
3、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成交后如标的质量、数量、成分等存有差异,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4、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如买受人需要标的物销售发票,需补缴税金后由委托人出具。
5、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价的5‰,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四、竞买人请于2025年12月14日16时前(已保证金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保 证 金 账 号:21700501001300015306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五、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6640608676
地 址:锦州市凌和区解放东路32-7号
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