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拍卖行关于沈阳副食塔湾万米干仓南侧精品门市
及二楼西侧办公室的租赁使用权的拍卖公告
2025年9月17日
辽宁省拍卖行受委托,定于2025年9月17日13时-15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s://zcpm.jd.com)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沈阳副食塔湾万米干仓南侧精品门市12个及二楼西侧办公室的租赁使用权分拆拍卖。
12个门市的建筑面积及起拍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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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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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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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市1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60.18 |
85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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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市2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42.84 |
608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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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市3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92.00 |
11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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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市3A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92.00 |
11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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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门市5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92.00 |
11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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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市6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92.00 |
11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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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门市7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92.00 |
11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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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门市8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60.00 |
973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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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门市9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61.50 |
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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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门市10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61.50 |
124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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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门市11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61.50 |
13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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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门市12的租赁权首年租金 |
41.34 |
117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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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楼西侧办公室租赁权首年租金 |
330.00 |
9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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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时间/地点:
1.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1时前可至京东网线上提交资质审核(提交内容见“特别提示第 2条竞拍人资质要求”),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拍卖。
2.2025年9月11、12、13日在沈阳副食塔湾万米干仓现场及园区服务管理中心现场办理《优惠资格确认书》的审核确认,9月13日16时后不再办理审核《优惠资格确认书》。
3.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后拍卖会结束前,网络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每个竞拍号牌按京东资产拍卖网络平台要求收取保证金叁万元,竞拍不成功由京东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如竞拍成功,其中壹万元竞拍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至委托人指定帐户,剩余贰万元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拍卖人咨询电话:13504000030 13704000571 024-22932152
委托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024-86790596
【特别提示】:
1. 意向竞拍人请务必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11时前完成拍卖页面上传在线下签署的《优惠资格确认书》及竞拍人资质要求的文件等文件由拍卖人进行网络资质审核,不能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取得竞拍权限的,不能参与竞拍。
2. 竞拍人资质要求:竞拍人应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能力的合法公民或法人单位,具有与拍卖标的相应的经济能力,且应为食品行业经营者。竞拍人应于拍卖前在京东网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拍卖网址为https://zcpm.jd.com,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现场办理拍卖手续应提供如下材料:
(2)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3. 优惠政策:鉴于塔湾市场业户在此经营多年,双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良好的合作基础,为进一步深化双方友好关系、拓展合作领域、实现共赢发展,经委托人研究决定,针对塔湾市场现经营业户推出优惠政策。具体为塔湾园区内经营者成为买受人,将给予合同期内门市起拍价(即年租金)9折优惠的政策(溢价部分无优惠)。社会经营业户合同租期满3年可视同为市场经营业户享门市起拍价(即年租金)9折的优惠政策。二楼西侧办公室招商无优惠政策。
4. 优惠对象资格确认:参与竞拍者在完成平台报名的基础上,参照本拍卖公告【特别提示】第3项优惠政策的内容,确认是否满足优惠条件。若符合委托人给予的优惠政策,可以申请签署《优惠资格确认书》。本次拍卖《优惠资格确认书》审核确认截止结束(即审核时间:9月11、12、13日,9月13日16时后不再审核)仍未申请签署《优惠资格确认书》,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该优惠政策。
享受优惠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在塔湾市场租赁门市、档口、干仓、30吨及以上的冷库;
(2)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承租门市、档口、干仓、30吨及以上的冷库累计满一年的业户;
(3)具有同沈阳长生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沈阳沈副农副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
同、缴费收据等具备累计满一年的相关凭证。
5. 成交确认:
(1)精品门市
竞拍结束后,最高出价者成为成交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拍成交价由起拍价和溢价组成,起拍价作为门市年租金列入租赁合同内,首年溢价部分需单独缴纳,次年后年租金恢复起拍价。成交人凭《优惠资格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2)二楼西侧办公室
竞拍结束后,最高出价者成为成交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拍成交价由起拍价和溢价组成,起拍价作为办公室的年租金列入租赁合同内,首年溢价部分需单独缴纳,次年后年租金恢复起拍价。成交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6. 租赁期及租金缴纳方式:
合同租赁期3年,起租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精品门市租金按季度缴纳,二楼西侧办公室租金按半年缴纳,租金均实行期初付款(上打租),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相关具体内容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
7. 其他注意事项:
租赁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收费参照塔湾市场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买受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买受人如对门市进行装修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协议期满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提前解约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
8. 竞拍人对标的现状、本场《竞拍须知》、《竞拍注意事项》等条款均以认可后,方可参加竞拍。
辽宁省拍卖行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