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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纪要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6-4 10:48:56 浏览次数:2472次

2014526,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议在本会秘书处会议室召开,到会46人,请假9人,缺席7人,符合本会章程和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协会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观摩了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操作系统的现场演示,交流了各地拍卖业发展情况和网络技术应用情况,研究了行业发展对策及推进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意见,审议通过了铁岭保利拍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入会申请

会议认为,去年10月份第三次会员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以来,协会秘书处健全了机构,充实了人员,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了分工合作、相互促进、监督约束机制,完成了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作,改善了办公条件,协会网站进行了改版更新,提升了信息针对性与浏览量,协会qq群作为传递行业信息与互动交流的重要管道,参与人数节节攀升,影响面逐步扩大,协会整体工作面貌有较大改观。

会议认为,积极配合法院系统做好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是当前拍卖行业面临的头等大事,也是关系到整个拍卖行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需要大家多角度、多层面的积极努力,共同促进司法拍卖改革的顺利进行。前一阶段,协会围绕司法拍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积极与有关方面沟通,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希望协会继续做好跟进工作,争取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部分理事强调,传统的现场拍卖是拍卖交易方式的基础特征,网络技术的应用是实现拍卖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今后应把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作为拍卖改革的发展方向。他们认为,现阶段由于网络知识普及程度,设备条件差异、人们对网络拍卖的认同度、委托人资产处置习惯以及网络服务商服务水平等方面条件限制,单纯网络拍卖尚存在较大局限性,以单纯的网络拍卖全面取代传统拍卖的做法有待商榷。

会议认为,建立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和企业进场交易,是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拍卖管理漏洞,降低违规拍卖的可能性,提高拍卖行为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缓解分散拍卖与统一监管的矛盾,落实拍卖“三公”原则,提高行业公信力,重塑行业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沈阳、大连两地的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已经交付使用,但其它市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希望协会加强同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年底前完成全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体系建设,实现拍卖场所标准化和拍卖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拍卖经营规范化水平。

会议同意协会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安排意见,希望秘书处在加强行业指导,加快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步伐,促进司法拍卖改革,增强行业服务功能,建立通讯员队伍,组织拍卖从业人员培训和网络拍卖培训活动,强化网上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加强与主管部门以及工商、高法、海关、国资委、金融资产管理监管的沟通协调等方面继续努力,逐项抓好落实。

刘志坚会长在会议上强调指出,本次理事会是协会成立以来参会人数最多的一次理事会,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各位理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行业事务,维护行业形象,团结起来,形成合力,共同为全省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经过大会审议表决,同意吸收铁岭保利拍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本会会员单位。

本次会议由常务副会长苗华甫先生主持,刘志坚会长做了会议总结。

 

 

 

 

 

                     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4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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