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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2025.05.07]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25-04-27 17:06:52 浏览次数:1492次

土地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571430分,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对营柳路南、庄林路西土地租赁5年使用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处置

一、拍卖标的:

营柳路南、庄林路西土地1692.10平方米

二、展示时间、地点:

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6日,标物所在地。

三、拍卖标的起拍375000整,租赁期限5年(1年一交款75000元)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算起。详细情况附表

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租赁权交易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佣金为成交价的5%。

四、竞买手续办理

请意向竞买人于2025 5615时之前持竞买人条件证明文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5万元账户名称: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银行账号:533010100100075561(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18840702345)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06室,咨询电话:18840702345。

五、报名资料:

1. 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竞买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有公章;

3. 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六、竞租须知

竞租人在经营使用限期内不得擅自转让、转包或延迟交费时间。

)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实施其它有关项目,委托方、竞租人双方可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段计算后,剩余的退还给竞租人,并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竞租人在承租时限内不得私搭乱建。经批准新建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筑物、地面花草树木待期满后归委托方所有,竞租人不得损坏和拆走。

)竞租结束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代理服务机构佣金,并与委托方土地租赁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经营逾期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收回。

 

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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